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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数:2904 发布时间:2025-07-0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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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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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8)

  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广州大学各招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我校2025年24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33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800名,专业型25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质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1、培养目的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品德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具备革新精神、革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与具备较强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可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需要。

  4.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9月1近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职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依据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需要的职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我校只有以下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试报名:0301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1252公共管理、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703化学、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2体育硕士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具体需要请关注招生专业介绍中学院或专业是不是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能考试报名)。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考试报名),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考试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有关学业需要,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教研〔2025〕2号)有关规定实行。

  (三)我校具备拓展推荐和接收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方法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拟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是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考试报名的学科(类别)、专业(范围)的全日制班均可同意推免生。

  3、报名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有关具体需要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的公告为准。

  (一)在线报名。所有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

  1.在线报名时间

  2025年十月5日至十月25日,天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日期:202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

  2.报名步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我校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我校的调剂方法、生源缺额信息并依据我们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准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地址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然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在线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区域。报考地址对有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需要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与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地址指定地址现场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并交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按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法,主动知道考试安排、防疫需要等事情,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地址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需要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25年9月1近日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或互联网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4、考试报名资格审察

  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需要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察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公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有关证件。

  5、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5日(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越3小时的考试考哪几科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地址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同意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能入场。初试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登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第三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址、内容范围、方法由我校自定。复试方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考试报名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法为笔试。注意:

  1.考试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区域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区。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能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我校依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状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需要。

  我校根据肯定比率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率一般根据招生计划的120%左右学会,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介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率。

  7、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和录取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填写考试报名调剂志愿。

  8、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根据教育部有关体检文件需要,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并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5〕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介绍实质状况,提出我校的体检需要。

  9、招收种类

  招收种类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我校招生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招生专业介绍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只有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法,被具备推行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法,被具备推行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合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法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依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技巧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与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录取

  我校将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常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与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在职)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薪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合同的定向单位规定的薪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入我校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可以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情况等全方位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状况、调查状况、处置状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1、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范围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范围。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方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2、违规处置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试知识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员工及其他有关职员,一律按《中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置。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公告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员工,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有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以后升学和就业的要紧参考依据。

  十3、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尤其是联系方法,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因为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缘由,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约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4、申诉及举报途径

  (一)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邮箱:yzb@gzhu.edu.cn

  联系人:伦老师、陈老师

  (二)广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9366042

  邮箱:gzdxjjb@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

  广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1、奖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生·学年)

  800

  12个月

  9600

  一等奖12000

  二等奖8000

  三等奖2000

  

  20000

  

  备注:以上各条约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6000元/生·学年的规范。

  2.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训练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职位500个,其中三助职位350个,职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推行研究生革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革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拓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拓展地区经济社会进步中的要紧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5.学校推行博士生、硕士生赴国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目10~20%的博士生、硕士生到海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约博士生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生7万元人民币/年·人。

  2、学费收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

  培养种类(学制)

  学费(元/生·学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全日制(3年)

  80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应用统计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法律硕士

  全日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18000

  社会工作硕士

  全日制(2年)

  14000

  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5000

  非全日制(3年)

  18000

  体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2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应用心理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非全日制(3年)

  22000

  翻译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建筑学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城市规划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电子信息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机械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资源与环境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能源动力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土木水利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生物与医药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交通运输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风景园林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工商管理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非全日制(3年)

  50000

  会计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工程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2年)

  35000

  公共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3年)

  26000

  旅游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3年)

  30000

  艺术硕士

  全日制(3年)

  28000

  备注:以上收费策略最后以广东物价局、广东教育厅和广东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广州大学各学院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大全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

  经济与统计学院

  肖老师

  张老师

  张老师

  39366456

  39337421(金融)

  14739955228(应用统计)

  行政东前座319、

  桂花岗1号楼507(金融)

  2

  法学院(律师学院)

  余老师

  39366719

  行政东前座304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39366766

  行政东后座514

  4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李老师

  39366756

  文逸楼320

  5

  体育学院

  苏老师

  39366837

  体训楼201

  6

  人文学院

  万老师

  39366742

  行政东前座631

  7

  外国语学院

  邹老师

  39366301

  行政东前座451

  8

  新闻与传播学院

  林老师

  39366790

  文逸楼607

  9

  管理学院

  黄老师

  程老师

  郭老师 郑老师

  39366453

  39366846

  36296654(会计)

  行政东后座625、629、桂花岗校区一号楼504(会计)

  10

  公共管理学院

  黄老师

  39366776

  文逸513A

  11

  音乐舞蹈学院

  张老师

  39366685

  文逸楼413A

  12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39366982

  文逸楼712

  1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吴老师陈老师

  39366863

  行政西前座337

  14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肖老师

  39366875

  行政西前座204

  15

  化学化工学院

  黄老师

  39366901

  行政西前座324

  16

  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

  王老师

  39366891

  行政西前座526

  17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39366913

  行政东后座322

  18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温老师

  39366923

  行政西前座647

  19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谭老师

  39337124

  电子信息楼605

  20

  计算机科学与互联网工程学院

  吴老师

  39366370

  行政西前座421

  2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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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科教学北楼429

  22

  土木工程学院

  王老师

  39366956

  行政东前座508

  2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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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西前座633

  24

  互联网空间安全学院

  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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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海丝常识中心B3栋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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